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全面上线适应新公司法的新功能。
据悉,公示系统新增了公司解散公示、强制注销公告、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撤销登记信息公示、终止公告,调整了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更好地服务5000万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新公司法履行相关公示公告。针对此次公司法修订中关注度最高的“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相关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减资、注销,同时注意及时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
此外,针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非常关心的“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公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决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不利影响。为积极推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建信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公示系统已于2024年6月15日起停止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作为归集、公示涉企信息的权威平台,截至2023年底,公示系统已公示1.8亿个经营主体的60亿条涉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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