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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山东省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10 15:59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有关要求,发挥社会信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开具难、开具多等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月 1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金子涵,0531-51785714(兼传真)

邮箱:sdfgwxyc@shandong.cn

附件:附件:山东省关于定稿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