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工作作为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创建山东省信用典型城市的重要指标,特别是作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否决项指标,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23年以来,聊城市印发《聊城市“双公示”信息归集“双对账”核查反馈工作机制》(聊信用办〔2023〕1号),切实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合规率、及时率均超过99.9%累计上报信用中国“双公示”数据34.2万余条,有效支撑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升级改造信用数据归集系统。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聊城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公示系统”3.0,加强对“双公示”数据质量监控,将信用数据的处理流程依托系统进行分解,做到全流程留痕,便于后期溯源;对数据归集、上报、清洗、错误频次、重复情况、后台服务等内容进行监测预警,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提升“双公示”工作数据质量。
二是建立“双对账”核查反馈机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每月组织两次“双公示”信息归集“双对账”核查反馈工作,月初和月中对市平台归集的双公示信息进行核查,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信源单位将前期报送“双公示”信息情况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反馈情况进行对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再反馈至市平台,实现“双公示”信息归集双次对账核查。
三是建立“双公示”工作催报机制。建立“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的催报机制,对全市33家市直单位和11个县市区“双公示”数据的报送率、合规率、及时率进行实时统计分析,每日在工作群内提醒各单位进行双公示上报,要求做到应报尽报产生即刻上报,保障了“双公示”数据的及时性。对于超20个工作日的超期数据则开启重点约谈机制。
四是压紧“双公示”工作责任。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业务培训,通过完善公共信用平台校验规则,对常见问题进行汇编下发等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双公示”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公示方式严格按照标准上报双公示信息,不断提高报送人员“双公示”系统报送平台3.0操作的熟练度,确保每个公示数据准确合规。
下一步聊城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信息整合力度,提升数据的规范性,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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